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有人是这么形容劳务派遣的:工作冲前头,工资拿零头;出了问题算我的,有了成绩没我份儿。在一些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人员"被称为正式单位里的"临时工"。不公平,受歧视,这些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所以,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尤其是对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以及待遇上做出了很细致的规定之后,也立刻引发大家的热议与关注。
这样一个新的征求意见稿还是为了为了维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近段时间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已于今年7月1号实施,这给劳务派遣行业、用工企业、派遣劳动者三方主体带来什么影响,修正案中规定的同工同酬又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先来看看河南的情况:
由于许多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一定的用工缺口,除了劳动合同用工之外,一些用工单位往往会聘用一些临时员工,郑州某国企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因为有时候项目多的话,自己的职工安排不过来,没法顾及的话就聘用一些社会人员。
除此之外,用工成本低、能吃苦耐劳,也是临时工受到用工单位"青睐"的重要原因:
"因为相对来说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成本还是比较低的,也给企业节约了很多人力资源上面的负担。"
"临时工如果招过来的话,一是可以降低用工成本,再一个劳务派遣人员的吃苦耐劳也要比正式员工好,包括工作也比较卖力,临时工他也是不挑活的。"
人社部近日就《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在辅助性岗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许多用工单位以用工缺口大为由,聘用了大量的临时工,比例远远高于10%。郑州某事业单位人事部负责人:
负责人:用的比例可能比较高一些,现有的在编的正式员工有这方面的用工缺口。另外一方面,部分工作岗位脏累差,有些正式员工不太愿意去干。
根据今年7月1号国家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人员拥有和正式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然而采访中记者发现,新规的执行情况并不乐观:
"工资基本上是一样的,但是统筹包括奖金这一块儿临时工是没有的。"
[责任编辑: 吴晓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