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 PEC )贸易部长会议在青岛闭幕。作为今年11月A 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前的一次重要准备会议,本次会议就区域经济一体化、互联互通建设等内容达成多项共识。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4年A PEC贸易部长会议同意,将从2014年起为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推进亚太自贸区采取切实行动,为推动最终实现亚太自贸区奠定坚实基础;同意在亚太经合组织贸易投资委员会建立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推进亚太自贸区“主席之友”工作组,启动亚太自贸区进程,全面系统推进合作;同意制定《A PE C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路线图》,为推进亚太自贸区进程提供支持和指引。
会议同时同意,建立亚太经合组织自贸区信息交流机制,提升各个自贸区的透明度,同时加强亚太自贸区的分析研究,为实现亚太自贸区夯实基础;同意进一步加强自贸区谈判能力建设,帮助各成员特别是发展中成员提升商谈全面、高质量自贸区的能力。
此外会议还同意,制定《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支持拓展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加强区域财政金融合作,支持推动教育、规制等地区软联通建设和人文交往,从而构建硬件、软件和人文交往三位一体,横跨太平洋两岸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复合型互联互通格局。
据高虎城介绍,为期一天半的会议围绕“共建面向未来的亚太伙伴关系”主题,就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促进全球价值链和供应链合作等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达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并发表了《2014亚太经合组织贸易部长会议青岛声明》和《亚太经合组织贸易部长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的单独声明》。
在多项成果中,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亚太自贸区”的构想开始正式浮出水面。据了解,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是A PEC在2006年便提出的,在后来所有会议,尤其是领导人会议上都强调过A PEC要成为未来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孵化器。
事实上,亚太地区双边、多边的经济合作一直在进行中,已经建成或正在商谈的诸如东盟10+3、东盟10+6、中国-东盟自贸区、中日韩自贸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 C EP)和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 PP)等。
“现有的T PP、R C EP等自贸区,实际上是亚太自由贸易区的雏形,也为未来建立自由贸易区奠定基础。但另一方面,这些贸易区正呈现碎片化趋势,各个自贸区标准、水平、内容、规则并不相同,因此,我们现阶段应考虑的是,未来亚太自由贸易区应该是怎样的水平、内容、标准。”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副司长孙元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孙元江特别强调,中国提出亚太自由贸易区可行性研究倡议,不针对本地区现有的任何自贸协定和自贸协定谈判。亚太自贸区不会与现行的重要多边贸易协定冲突,未来亚太自贸区一定是建立在这些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包括A PE C定下的贸易目标和建立亚太自贸区不冲突,使地区间的贸易投资自由和便利。
业内专家表示,可以预见,今年11月在北京举行的A PE 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亚太自贸区将成为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下面的一个主要议题。亚太自贸区这一议题能否尽快破题并取得积极进展,将是对各方智慧的考验。
“启动亚太自贸区进程,还不是正式启动谈判。另外,由于A PE C自身功能所限,建立亚太自贸区将是在A PE C框架之外进行。将要制定的路线图包括,自贸区的可行性研究,什么时间什么条件启动,等等。”孙元江说。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