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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账号乱象调查:"检察院"竟推送企业广告

2014-05-28 14:21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一所大学同时存在几个同名账号,标明“某某检察院”的账号却在推送企业广告……2012年8月正式上线的微信公众平台,是腾讯公司在微信基础上新增的功能模块,个人和组织机构可以通过这一平台,实现与特定群体的文字、图片、语音的全方位沟通互动。但是不少网友反映,这一平台在带来海量信息聚合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乱象,令人担忧。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围绕微信公众账号的申请、认证等需求,已经在网络上生成一条隐蔽的灰色利益链。

  “幽灵账号”频现,“检察院”推送企业广告

  7月初,参加完高考的小林打算了解一下北京理工大学,便在微信公众平台上搜索该校的信息,但接下来的经历让他一头雾水。

  “当时微信公众平台上出现了两个北京理工大学的公众账号,其中一个还是微信认证过的,我以为是学校开设的官方账号,没多想就关注了。”小林说。

  据小林介绍,在关注了“经过认证”且带有校徽标志的“北京理工大学”账号后,他回复“导航”进入相关页面。在多达十几项的功能中转来转去,除了看到很多交友、二手交易的帖子外,想了解学校专业设置等基本信息的小林一无所获。

  小林后来发现,这个“北京理工大学”账号的认证信息显示为“来自腾讯微博的认证资料——某某社区网站”,并没有北京理工大学官方开通的信息提示。“这个账号使用了学校名称,还加V认证过,很容易被视为官方账号,但净是些广告和二手交易的帖子,不仅影响学校形象,也让用户不知所措。”小林说。

  针对小林的疑惑,记者与北京理工大学取得联系,该校宣传部门负责人确认,到目前为止,学校从未开通以“北京理工大学”为名称的官方微信账号。

  小林的遭遇并非个例。与“北京理工大学”一样,微信公众平台上类似的大学“幽灵账号”比比皆是,记者略花时间搜索了一下,就找到了2个“北京服装学院”、3个“中山大学”、4个“暨南大学”、5个“东北师范大学”,让人难以分辨。

  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记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找到一个名为“南京检察院”的账号,点击进去发现,推送的竟是一家信息公司的广告。为此,记者致电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该院宣传部门人士表示“从未听过”这个微信账号,该院也未开通过微信公众账号。记者发现,同时推送该公司广告信息的还有“南京法院”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公众平台认证隐现灰色利益链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微信用户已经接近4亿。微信公众平台的开通,意味着打通了一条通向微信庞大用户群的桥梁,其商业潜力不可估量。而作为公众平台上的核心资源,公众账号如何分配和管理,很多人并不了解。

  根据公开资料,微信公众平台按照个人、政府、企业、媒体等几类用户分类管理,申请需提交相应信息,而认证还需要两个必要条件:至少500个粉丝、有腾讯微博认证。记者调查发现,无论申请还是认证,实际操作中并没有那么严格。

  在业内人士的指导下,记者开始尝试申请个人类微信公众账号。在提交了身份证相关信息后,记者申请了一个具有明显政府色彩的账号名:“某某部委协调”,等待审核。大约两个小时之后,记者的公众账号得到通知:“您的信息登记已经通过审核。”如此“畅通无阻”,出人意料。

  更加令人吃惊的是,开通微信公众账号服务在网上已经形成一条利益链。记者在淘宝网输入“微信公众账号”这一关键词发现,提供微信公众账号注册、认证服务的商家多达数百家,众多商家打着“提供微信公众平台的认证、加V、刷粉,10元500粉、25元优质500粉”的招牌,占据了大半个屏幕。

  一家特别注明“什么名字都可以过”的商家,宣称能够快速多粉,20元可以刷到500多粉丝,承诺提供“包过、包退”的服务。销售记录显示,这个商家在30天里已经售出11621件此种服务。

  根据淘宝网信息,记者联系上一位服务商,该商家介绍,开通微信企业公众平台认证需要提供“企业名称”、“企业网址”、“企业地址”和“联络电话”等信息。当记者表示无法提供企业地址、网址信息时,对方说“没问题,用别人的就行了”。

  这位服务商表示,如果没有腾讯认证微博,开通微信公共平台认证收费相对贵一些,要330元左右,最快可以在24小时之内完成。商家会负责完成从“腾讯微博开通、认证”到“微信公众平台开通、认证”的全过程。

  在该商家网站上,记者看到,从2013年6月中旬开始到7月中旬,一个月时间该商家有193件服务成功交易。

  专家认为,应严格审核,后续管理应有撤销机制

  针对网民反映的微信公众平台的种种乱象,记者几次与微信管理团队联系采访,但尚未得到对方回复。

  不少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微信平台是继博客、微博之后,第三个全新的媒体形态和互动平台,其公众影响力和公共价值巨大,其发展不能只追求商业利益,还应兼顾社会责任。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一项新产品新应用,微信的快速崛起让很多人始料不及;如今个人、机构尤其是公共机构、名人的微信公共账号纷纷被抢注,更令人始料不及。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认为,当前,微信公众账号注册时应该有严格的审核机制,后续管理中应有撤销机制。被公司或个人抢注的国家机关及相关单位,一方面可以要求管理方撤销账号,另一方面可以起诉抢注方侵犯法人名称权、名誉权。其中,为避免危及第三方公众利益,账号撤销机制显得尤其重要。

  对于淘宝等网站上出现的账号开通服务,邱宝昌认为这是具体环节上的问题,只要解决源头上的审核机制,这个利益链条就没有存在的空间。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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