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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市场火监管须跟上 微信营销成为监管盲区

2014-05-30 14:03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今年4月,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3年,网络购物市场交易金额达1.85万亿元,网络零售市场交易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9%,网络购物市场已经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与此同时,经修订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于3月15日起正式施行。笔者调查发现,相比传统的实体店购物而言,网购具有方便、快捷、便宜、选择性强等优点,尽管网络交易已经“有法可依”,但网购市场良莠不齐,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网购陷阱,让人防不胜防

  一是假冒商品多。《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但实际上,网购盗版、山寨商品大量存在,实物和照片不符的情形屡见不鲜。同济大学的李豪同学说,自己曾在网上买到过盗版的教科书。北京的一位化妆师舒沛婕曾有过在淘宝购买的化妆品与店家广告不相符的经历。她给了店家一个“中评”,第二天却收到店家发来的短信:“如果将您的评价改成五星好评,我们将返还5元到您的支付宝。”舒沛婕说,用返还小部分钱款的办法来促使消费者修改评价,是店家消除店铺“差评”的常用手段。

  二是服务欠周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但真的有了问题,售后服务质量总是差强人意。笔者的同学陈瑶上学期在网上花60元买了一双雨靴。收到货物后发现,颜色和尺码并非自己原来所选中的。陈瑶当即在网站里给予店家差评,要求店方给出答复,可店方一直没有回复;陈瑶再次追加评论,并要求退货,商家仍然不予回应。陈瑶说,“真是太坑人了”。

  三是盲区难监管。在网上,有不法分子兜售各类作案工具,例如开锁工具、山寨ATM机等,甚至一些特殊服务,例如帮学生做家庭作业、考试代考等,都可以在网上购买。笔者的一位同学小马坦言,自己曾在淘宝上购买过作业服务,以15元的低价找人代完成一个学期的大学英语听说课程。《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并没有对交易商品的范围做出明确规定,给相关部门监管执法造成困扰。

  微信营销,成为监管盲区

  一位在淘宝上售卖箱包的商户刘涛说,开网店并不容易,淘宝网近年对于盗版、假货的查处力度比较大,所以一些高仿商品就转移到了微信朋友圈里进行销售。“高仿商品的利润非常高,比如,一个阿迪达斯的高仿书包,以正品价格卖出去,赚得太多啦!”

  刘涛所说的微信购物,就是伴随着“微信”的火热而在微信朋友圈兴起的一种新兴销售方式。近两年来,随着微信大行其道,通过微信朋友圈营销也浮出水面。微信用户与周围的“朋友”之间传递商品交换的信息,从而实现点对点的营销。微信营销一对一的形式,使这个新兴市场内买家与卖家间具有良好的互动性,能够精准地推送信息。不过,利用“朋友圈”开展营销,也给消费者带来诸多困扰。

  以EGG鸡蛋面膜为例,公共账号“经纬美妆”显示批发价在12元左右,而这款产品在京东商城上的标价从68到140元不等,在阿里巴巴上的标价从16到68元不等。笔者的微信好友“wxid-llc1226”称,自己通过朋友圈花了98元买到熟人“从韩国代购的正品”,虽然高于一般的市场价,但出于信任,依然愿意通过微信朋友圈购物。

  其实,微信购物已经不仅是一种普通的买卖关系,而且是建立在熟人间的营销。微信上各种热销的“神器”之所以卖得好,就是抓住了朋友间互相信任的特点。它不仅是对商品的拷问,更是对信任的拷问。在微信上卖商品,并不需要开网店那样复杂、严格的手续,致使消费者们的权益更加难以得到保障。而微信“朋友圈”这个新兴市场,目前并没有相关法规对其进行规范管理。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给消费者一把“安心锁”,使得这些新兴市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敬奕步)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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