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今日推荐  > 正文

财政部发400亿元储蓄国债 票面年利率最高可达5.41%

2014-06-05 13:43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 赵鹏)记者昨天获悉,财政部将面向个人发行两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最大发行总额400亿元,票面年利率最高可达5.41%。

  财政部公告称,2014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400亿元。第三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5%,最大发行额240亿元;第四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5.41%,最大发行额160亿元。

  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2014年6月10日至6月19日,2014年6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6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三期和第四期分别于2017年6月10日和2019年6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从2014年6月10日开始计算,投资者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四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两期国债由38家承销团成员通过其网点柜台代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和广发银行同时通过其网上银行代销。

[责任编辑: 林天泉]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图 片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