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郭某称信用卡被盗,挂失后仍被盗刷6579.08美元,还因逾期未还款出现征信不良记录。记者近日获悉,郭某将民生银行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征信系统中的不良记录。昨天上午,西城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郭某称,去年2月其前往泰国旅游,其间发现信用卡丢失,立即给民生银行打电话挂失,对方当时回复尚未发生盗刷,并办理了挂失。郭某回国后发现挂失后又有5笔消费,共计6579.08美元。后来,郭某得知自己出现征信不良记录,原因是逾期未偿还存在争议的5笔盗刷消费。郭某因此起诉,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撤销征信系统中的不良记录,并出具书面证明,向其书面赔礼道歉。
昨天,民生银行一方表示,关于郭某有争议的5笔消费记录是在去年2月16日和17日发生的,民生银行实际扣款时间是2月19日。消费时间和记账扣款时间是可以不同的,郭先生2月18日致电银行时,由于尚未扣款,所以显示不出消费记录。此外,在调查后尚不能确认郭某的信用卡遭盗刷,且郭先生丢失信用卡后两天才发现被盗,5笔争议消费都是在其挂失前发生的。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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