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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舆论战小胜搜狐等媒体 用户体验差不容忽视

2014-07-10 10:08 来源:华声在线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企业舆情研究院将今日头条6月25日的舆情指数定为76分,对应对应黄色舆情预警级别,属一般舆情危机。6月25日,百度新闻搜索共收录今日头条相关新闻855篇,新浪微博共收录今日头条相关微博20435条。

  搜狐起诉今日头条、国家版权局立案调查今日头条的消息让一度平息的今日头条侵权危机卷土重来。25日,搜狐刊文控诉今日头条的侵权之举,而今日头条也照例迅速回应,晒出了搜狐与今日头条合作的证据。从其他的媒体反应来看,舆论的矛头已不再像以前一样直指今日头条,而是转向了对事件背后问题的探讨,包括相关法律的漏洞、真正作者的权益被忽视、版权之争实为利益分配之争,以及搜狐等媒体是否有资格质疑他人版权问题等。

  自媒体平台上,同样有大量网友将炮口转向了搜狐一方。直斥其有失节操,并认为搜狐在版权问题上与今日头条实为同类。不过,今日头条在最核心的版权问题上并未说服公众,仍有很多网友指责今日头条的侵权行为,同时也有网友借机吐槽,认为今日头条内容太水,用户体验差。

  搜狐今日头条开打舆论战侵权危机卷土重来

  6月25日,搜狐IT频道刊文表达了对今日头条的控诉。

  据悉,6月24日,搜狐公司宣布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诉讼。

  文章中,搜狐公司移动新媒体事业部主管朱建波对今日头条的侵权行动进行了一番解析。朱建波指出,今日头条采用转码的方式进行侵权,其侵权行为包括:“第一是非法抓取源站;第二是屏蔽了原网站内容,直接从自己服务器上下载内容;第三是展示了地址栏的假象,实际上并不是源站真实内容的呈现,这样做给用户造成一个假象,用户是在源站页面上浏览;第四是篡改原网站内容,并且过滤了品牌展现和广告;第五是在源站内容基础上擅自加入自己的推广内容。”

  此外,搜狐还认为今日头条深度链接的方式也存在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今日头条虽然自称搜索引擎,但却未依惯例公布其机器人User—Agent,从而绕过网站的屏蔽设置实现对网站内容的非法抓取与储存。另外,在源站页面上私自增加自己的内容,利用第三方内容为自己牟利。

  对于搜狐的指控,今日头条也展开了反击。腾讯科技刊登了今日头条对遭遇搜狐起诉一事的正式回应。回应称,今日头条此前和搜狐诸多部门均有合作,而且此前并没有收到过搜狐任何书面停止合作的要求和声称侵权的函件。回应还指出,搜狐曾两度主动找今日头条商谈投资,沟通过程中曾提议将搜狐资讯业务并入今日头条,但最终被今日头条婉拒。今日头条认为此次搜狐发难本质上是行业之争,因为今日头条的迅猛发展引发了某些竞争者的不满。此外,今日头条还在回应中表明了与媒体伙伴寻找共赢模式、欢迎社会监督的意愿,同时表明了不欢迎垄断巨头通过各种手段打压创新型的竞争对手的观点。根据《北京晚报》的报道,今日头条方面已经晒出了搜狐昔日主动求合作的电邮内容。

  【舆情事件回顾】

  今日头条成功融资引关注侵权问题渐成焦点

  对于网络内容,应该优先保护著作权还是优先保障资源共享,一直以来就是个备受关注的争议话题。今日头条的侵权危机也因为颇具典型性,因此一直备受瞩目。

  自6月1日起,今日头条的创始人张一鸣作为成功的创业者受到了媒体的关注。当时,今日头条已成功拿到三轮融资,公司估值达到5亿美金,其未来的成长引人关注。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实际上真正得到关注的并不是这家公司的未来成长,而是当下的侵权问题。

  6月4日,21世纪网刊文《科技谈资:1亿美元够不够今日头条买版权》,率先提到了今日头条的侵权隐患。文章称,今日头条不生产内容,而是通过大数据和算法,将已有内容加工做精准的传播,靠着免费转载解决了媒体变现的难题。但版权是今日头条最大的问题,文章直指,如若债主上门,今日头条的估值恐怕都不够买版权的。

  随后,对今日头条版权问题的关注渐成主流。6月5日,《新京报》发表社论《“今日头条”,是谁的“头条”》指责今日头条存在典型的侵权行为。这篇社论也被认为是媒体向今日头条宣战的开始。

  同日,百度百家刊登署名周海滨的文章,直指今日头条转载其专栏文章是没有署名。同日,百度百家一篇署名信海光的文章指出今日头条未来的四道坎,将版权问题放在了第一位。而针对媒体的这些质疑,今日头条也迅速做出了回应。当日,新浪科技刊登了今日头条的声明。声明称,今日头条称自己和所有搜索引擎一样,只和网络媒体合作,合作遵守robots协议,尊重网站意愿。此外,今日头条宣称帮合作网站实现了用户回流,并表达了与网站广泛合作,共建生态的意愿。

  广州日报起诉今日头条媒体论战陷入白热化

  不过今日头条的回应换来的并不是质疑平息,而是一连串的重磅炸弹。6月5日,《人民日报》报道称,享有《广州日报》网络传播权的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因著作侵权将拥有今日头条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6月4日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审理。这一官司也成了接下来一段时间内备受关注,今日头条是否构成侵权,也成了讨论的焦点。

  虎嗅网6月5日刊文《“今日头条”是否侵犯内容版权?来看一看各方的观点》,文中提到,传统媒体普遍认为转载他人作品理应付费。但该文章还提出,著作权法中规定时事新闻不存在著作权问题,如果今日头条所载仅是实时报道,不包含对方主观评论,则不涉及著作权问题。

  6月6日,人民网记者李婧的报道中援引专家观点,称今日头条至少有三点涉及侵权。其一是以弹窗形式推送新闻部分内容,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复制,如未经许可则属侵权。其二是客户端页面所展示的“一侧标题、一侧小图”的方式,如属于未经许可复制他人作品,也涉及侵权。此外,专家还称,虽然今日头条与部分商业网站达成了转载协议,但如果商业网站为获取权利人允许其二次传播的授权,那么今日头条的行为仍属于侵权。此外,该专家也对著作权法对时事新闻的规定进行了解读,称调查类稿件、整合类新闻、专题类报道,都不属于时事新闻。今日头条如过使用这些内容,必须事先获得版权方的许可。该报道还指出,当日,今日头条已取消了深度链接的做法。

  《东南快报》则针对今日头条的回应声明予以批驳。该报6月6日刊文称,近日头条的声明漏洞百出。今日头条自称搜索引擎公司,却不按规矩公布自己的机器人User-Agent。而今日头条所说的完整展现也与其实际做法不符。而用户回流更加无从谈起,今日头条的做法完全是用他人的内容来吞噬他人的流量。

  搜狐评论的名家专栏栏目当日刊登了署名刘雪松的文章,将今日头条的模式形容成“别人买单他消费、别人吃亏他独赚”。该文章认为,今日头条是日渐颓势的传统媒体、与规规矩矩做新媒体的平台集体养大的。更是法律界定的裁判缺席,给睁眼养大的。文章直斥今日头条的做法不是创新,而是盗取。

  不过也有媒体为今日头条叫屈。新华网当日刊登的文章《今日头条版权事件背后:对手助推、纸媒焦虑》就指出,今日头条的所作所为和百度、360并无不同。只不过媒体惹不起百度们,所以只能拿今日头条这种软柿子来捏。该文章还称,今日头条通过爬虫对内容产出者所有的内容都进行抓取,这其中也包括了广告和软文。因此,能够帮助媒体尽可能地扩大传播范围,与媒体实为共赢关系。文章认为,今日头条与传统媒体反目,归根结底,是传统媒体贪得无厌想要更多。

  当日,今日头条张一鸣再度做出回应。在接受央广网记者庄胜春采访时,张一鸣特别提到了“挑起论战”的《新京报》。张一鸣称今日头条与新京报一直存在合作,知道当日接近6点左右才突然向今日头条方面宣布停止合作。张一鸣表示对此感到意外。而对于此事,《新京报》方面则拒绝做出回应。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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