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高晨)继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的十条意见(简称“融十条”)后,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融十条”具体包括: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适度增长;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不合理上升;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完善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积极发挥保险、担保的功能和作用;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融十条”的首条就是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适度增长,同时十分注重金融市场结构的调整。“调结构就是要盘活存量资金。”民生证券研究院副院长管清友指出,前期的大规模刺激政策导致债务负担骤增,产能过剩压力巨大,不仅推高了企业的财务费用,还挤出了新经济、新产业的可用资金,不利于结构优化。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认为,就当前经济增长态势而言,并不需要太大的刺激,下半年大水漫灌式的降准、降息概率并不高。
■部委行动
银监会开展收费专项检查
“该意见紧紧围绕缓解企业融资成本这一核心问题,多方着力,标本兼治,各项措施切中要害,为金融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指明了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当前我国货币信贷总量不小,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不易、成本较高的问题依然突出。“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有利于为企业‘输氧供血’,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稳增长奠定良好的微观基础。”银监会表示,正在组织开展全国性的银行业收费专项检查,要求各银行进行自查,各银行从总行到各级分支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银监局进行现场检查,对于违规收费行为,严格依法启动问责程序。下一步将按照意见的要求,在优化小微企业贷款服务、保持收费专项治理高压态势的同时,从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不合理上升、完善商业银行考核评价体系、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等各个方面继续着力,统筹推进,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