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9日电(记者周玮)中国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19日联合发文,出台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一揽子政策。
据悉,《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而制定的,也是中国在国家部委层面首次发文对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工作进行的专门部署。
实施意见分为6个部分17条,分别从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打造良好发展环境、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小微文化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实施意见将小微文化企业纳入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整体工作部署。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当前文化产业发展实际情况,文化行业绝大多数门类中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属于小微文化企业范围,其中从业人员10人至100人的为小型文化企业、10人以下的为微型文化企业。
文化部部长蔡武表示,实施意见中提出的任务和政策措施,与国家和有关部门出台的各项现有政策相衔接,并根据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特点有所创新。同时,在具体举措上也更加丰富,除了金融、财税等措施外,还集纳了市场监管、标准制定、创业载体、教育培训、展会活动、舆论宣传、信息平台多种服务方式,并且充分调动相关企业、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中介服务、学校、媒体等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集中各方资源,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手段,形成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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