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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合拍网络剧 台制作团队将赚广告费

2014-04-10 16:1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10日消息 目前境外的电视剧想在大陆电视台播出,难度较高。针对于此,台湾制作团队与大陆的网络平台合作网络剧,赚取支付费用,已经成为当前新兴的模式。但今年,两岸合拍的网络剧得开始改变合作模式,赚的不再只是制作费,而是大陆广告商出的钱。

  既往合作的网络剧有不少台湾的熟面孔出现,幕后团队也多为台湾文娱界知名人士。据报道,台湾制作团队现在赚的其实是制作费。有电视台戏剧总监表示;“光是一个大陆客户的植入,就500万人民币,已经是我们这里,所有加起来的倍数。”

  两岸合作网络剧早就开始,过去不用向广电总局申请审查,让网络剧短时间如雨后春笋拍不停,但今年大陆也将针对网络审查开始限制,让台湾过去传统赚制作费的方式,未来可能转换成另一种合作模式。因为目前来说,共同找植入、共同作版权与共同合制是没有的。

  届时,台湾制作团队赚的不再只是制作费,而是大陆广告商出的钱,用台湾团队做戏的质量,来吸引广告置入,预估比传统模式还要赚,同时大陆也会进驻资源,开放空间给台湾团队,两岸网络剧新的合作方式,让台湾制作团队从另一个管道赚到人民币,也开启新契机。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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