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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青年来厦创业最高可获15万启动资金

2015-10-23 10:22 来源:厦门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扶持内容

  ●可视情况给予5~15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

  ●可申请5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和最高200万元的科技贷款贴息项目支持。

  ●可申请为期3年100~300平方米的免租金创业场所支持或最高5000元/月的租金补贴。

  ●参加两岸青年(高校)创意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可申请为期3年100~300平方米的免租金创业场所支持或最高5000元/月的租金补贴。

  本报讯 (记者 蓝碧霞)厦门市鼓励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现在可以申报享受了。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优惠政策的申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今年8月,厦门市发布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实施意见》,在台湾青年创业场所、资金、住房和证照办理、社会保障等方面予以有力支持。《实施意见》提出24条措施,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原则上为18~40周岁)以独资、合资或合伙等形式创办企业,在厦门市文化创意、电子商务、高新技术、都市农业、物联网等行业领域创业。

  根据《实施意见》,经评审具有科技含量、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可视情况给予5万~15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可申请5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和最高200万元的科技贷款贴息项目支持。参加两岸青年(高校)创意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可申请为期3年100~300平方米的免租金创业场所支持或最高5000元/月的租金补贴。被认定为厦门市创业创新优秀团队的,可给予团队成员每人每年4万元生活补贴(每个团队不超过5人,累计不超过3年)。

  《办法》作为《实施意见》的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台湾青年或营运主体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的渠道。据了解,市(区)台办作为全市(区)促进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的牵头单位,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兑现《意见》中所列优惠政策。属各区人民政府和火炬管委会负责落实的优惠政策(自贸试验区内的青创基地根据属地原则,由所在区负责受理申报),具体申报工作分别由各区台办和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统一归口受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助配合。

[责任编辑: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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