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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出台食安风险管理机制 将对照开罚违规厂商

2013-11-21 08:3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20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因应黑心食品连环曝光,台湾“行政部”今日公布将在台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按照产品出现的问题及危害程度,食安风险共划分为4级,不同级别对照不同的食品卫生管理罚则,且设有不同的因应机制。根据媒体报道,该分级机制内容如下:

  第一级、短期食用,立即危害:产品将被没入销毁,负责厂商(制造商或进口商等)应立即主动公告、追查,并联系消费者回收。

  第二级、不符合食品卫生法规,但无立即危害:产品将被没入销毁,负责厂商(制造商或进口商等)应于期限内主动公告及回收。

  第三级、掺伪假冒或标示夸大:产品将被没入销毁或限期回收改正,负责厂商(制造商或进口商等)应于期限内主动公告及回收。

  第四级、标示不实或不完整:产品须限期回收改正,负责厂商(制造商或进口商等)应于期限内主动公告及回收。(中国台湾网 李帅)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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