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台湾商情  > 正文

台湾一家医院未经病人同意验艾滋 被裁罚

2014-06-18 09: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6月1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高雄医学大学附设医院今年初未经患者同意,擅自进行艾滋病毒筛检,遭当事人投诉。高雄市卫生局以院方违反感染者保障条例为由,裁罚新台币3万元,成为首起开罚案例。

  艾滋感染者权益促进会秘书长林宜慧17日表示,今年年初,一名陈姓男子前往医院就诊,他主动向医生表明自己是同性恋,医生却要求他必须接受艾滋病毒筛检,否则不愿意帮他做手术,陈男虽签下同意书,但因不满被歧视而转往其他医院治疗。之后,陈男又因肾结石到该医院就诊,院方竟未经他的同意就进行艾滋筛检。

  林宜慧指出,依有关条例规定,医事人员应经当事人同意及咨询程序,才能抽取当事人血液进行人类免疫缺乏病毒检查。

  林宜慧说,高雄市卫生局经访谈、调查结果,裁定高雄医学大学附设医院违法,并裁罚新台币3万元,成为台湾首起因未经当事人同意筛检艾滋的开罚案例。这次裁罚提醒医院,进行艾滋筛检应以医疗专业判断提出建议,并非以当事人是否是同志为依据。

  台湾“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副署长”庄人祥表示,“疾病管制署”尊重,并认为检验艾滋应依法经当事人同意,说明筛检目的保护当事人权益。

[责任编辑: 杨丽]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图 片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