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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拟修“食品法” 恶行重大者不排除无期徒刑

2014-09-17 10: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当局拟修“食品法”恶行重大者不排除无期徒刑

  收购地沟油,然后制成食用猪油出售的台湾强冠企业公司董事长叶文祥11日在公司召开记者会,两度下跪道歉。图自台湾联合新闻网

  中新网9月17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馊水油”(地沟油)事件进入第14天,台湾“卫福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与“法务部”讨论修改“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拟将刑责上修为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湾“卫福部”食药署长叶明功16日强调,“一定要让负责人坐牢!”叶明功表示,外界认为层出不穷的黑心食品,起因就是业者不怕罚钱,针对恶行重大的黑心业者,不排除提高刑责到无期徒刑。

  此外,当局也计划将食品业强制导入电子发票,以建立一道食安防线。但食药署也表示,执行面有待讨论,毕竟很多夜市、小吃摊或小型餐饮业者根本不开发票,恐成电子发票管制死角。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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