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石飞月)昨日,记者从河北工商局获悉,继校园电信“暴力营销”被通报后,三大运营商河北分公司再次因“捆绑销售”被河北工商局通报。据了解,电信业“捆绑销售”是普遍现象,此前,宁夏的电信公司也曾因此被当地工商局调查过。
中国移动河北分公司、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河北分公司等电信运营商在提供宽带上网服务时,在消费者缴纳全年上网费用的情况下,通过签署包含搭售固话、手机终端、手机号码等内容的《宽带上网服务协议》方式,捆绑销售固话、手机,强迫消费者选择其被搭售产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据悉,附加宽带上网与手机或固话关联停机的交易条件,也就是只要手机、固话欠费,宽带上网即停止使用;同时,用户必须每月缴足保底消费的手机话费,否则就会关联停机、停网。
河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要求三大电信运营商在2月底之前做好自查自纠,整改后向工商部门报告情况。河北省工商局将进行回访调查,对整改后依然存在的问题进行依法处置。
北京商报记者联系到三大运营商的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时均未做出官方回应。其实在上个月,三大运营商的河北分公司才刚刚被通报过,因为他们采取赠予学校领导、班主任、联系人老师话费的方式,向学生强行推销“校讯通”、“家校通”、“翼校通”等电信产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电信运营商“捆绑营销”不是第一次。2013年,经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分别对中国铁通、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宁夏分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搭售商品的行为开展过反垄断调查,此次调查耗时两年。据业内人士介绍,除了河北、宁夏之外,还有不少地方的运营商也有类似的捆绑销售行为;电信行业之所以容易出现垄断,和电信业的市场结构有关,通信行业本质不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全国只有三家主流机构,呈现出了垄断性的市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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