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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7月1日起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至38万

2013-07-02 09:48 来源:南方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西陆 通讯员/时啸华)7月1日,将进入2013年社保年度。记者日前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随着新社保年度的来临,以上年度广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医保待遇的标准又有新提高,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44838元提高至382512元。加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2013年社保年度职工医保累计最高能报销53.25万元。

  此外,广州市退休人员医保个人医疗账户月注资金额也将由196.37元提高至217.83元。

  广州市医保局提示,职工及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新年度办理门诊统筹选定医院首次选点、重新选点及改点的方法不变。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原来已办理了选点手续的参保人,如果新社保年度不打算更改原选定医院,只需在原选定医院继续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记账,医保系统将默认参保人确认选定医院为新社保年度门诊选定医院。如无特殊情况,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得另行改点。参保人可通过查阅广州医保管理网(http://www.gzyb.net)获取更详尽的办理门诊选点手续的资料。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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