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长三角及珠三角  > 正文

广州市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13-07-23 09: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广州7月22日电(王华 李妍)广州市政府22日宣布,本月起,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

  从今年7月1日起,广州市再次提高低保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以及提高孤儿养育标准和政府集中供养人员标准。全市城镇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89%;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提高8.26%,达到城镇标准的93.65%。孤儿养育标准和政府供养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5.08%。广州将为此每年安排财政补贴7000多万元。

  据了解,此次广州市城镇低保标准从530元提高到540元,城镇低保中“三无人员”的救济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番禺、萝岗、南沙区农村低保标准从530元提高到540元;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农村低保标准从420元提高到480元。

  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同步提高,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从800元提高到810元,农村(番禺区、萝岗区、南沙区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从800元提高到810元;白云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从630元提高到720元。

  此外,孤儿养育标准从1180元提高到1240元、福利机构政府集中供养标准从900元提高到946元。

  广州市于2010年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根据物价上涨和低收入群众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逐步提高低保标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而此前最近一次提高低保标准是在2012年的4月。(完)

[责任编辑: 雍紫薇]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股 市
台湾| 大陆
    台股17日开盘涨44点 为8538点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