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已经发布,从10月1号起,包括农村房屋所有权在内的12类产权可以在上市交易。
根据出台的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可以上市交易的12类农村产权分别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山林股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依法可交易的农村房屋所有权,依法可交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业装备所有权,包括渔业、船舶所有权,活体畜禽所有权,农产品期权,农业类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可以依法交易的农村产权。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农村房屋所有权,一直以来我国对农村私有房屋的买卖转让进行严格限制,温州之所以能够有所突破是因为它是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具体承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验项目。
目前农民房还是不能像商品房那样自由交易,农民房是在温州所属县域进行抵押贷款,非城镇户口人员可以在县域内参与农民房的处置,温州所属的鹿城、瓯海、龙湾三个区可以进行自由处置,比如说文成县一处农民房被拍卖了,这个县所有的非城镇户口人员都可以进行参与,农民房目前还不能像商品房一样自由交易。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温州中国住建农业、林业以及工商管理等部门已经将各自职责制定产权交易细,则将上报温州民主产权交易管理委员会进行批准后实施,今后是否可以像商品房一样进行自由交易,以及城镇户口是否可以购买农民房,还需要等到具体细则的出台。央广网温州8月27日消息(记者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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