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日前透露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10月,市本级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达6.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3.6亿元的191.7%,预计全年收入7.7亿元,超收4.1亿元。
也就是说,今年一年,广州市从车牌竞拍中获得的收入是当初预算的一倍还多。如此巨幅的增长,是否合理?在讨论如何花这笔钱之前,似乎有必要先回答车牌竞拍收入为何会超收一倍有余这个问题。
众所周知,广州的车牌竞拍机制一直备受质疑,因其事前不公开投标人数,竞价者也不能实时看到中标金额,车牌价格还曾在连续5个月没有底价成交且均价创新高达3万余元之后,突然曝出12人以底价一万元成交的奇闻。这些问题,是我们在讨论车牌竞拍超预算收入该怎么花这个问题时,不能忽略的前提。
报道称,车牌竞拍中超收的钱将全部用于公共交通的发展,其中拟用于公交行业综合补贴2.3亿元,水上公交项目及运营补贴1.3亿元,公共自行车项目0.2亿元,交通标志标线改善项目0.2亿元,LNG(液化天然气)公交车试点应用、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成本性支出等项目资金0.1亿元。
上述分配方案,将超收的钱用于公交补贴、水上公交补贴,这看上去很美,但这两项新增的总计3.6亿元预算补贴,市民到底能从中获取多少优惠,能否直接反映在票价优惠上(比如取消刷卡15次才有优惠的限制),我们没有看到相关的估算。
再者,公共自行车项目、交通标志标线改善、LNG试点等项目支出都从车牌竞拍超收部分中提取,这是否合理?如果年初的财政预算中已有对这些项目的拨款,那么现在为什么还要追加投入?如果年初预算没有拨款,那是否意味着如果车牌竞拍不超收,这些项目今年就没钱落实了?对于公共交通,财政本来就应该投入,如果车牌拍卖收入只是“置换”了部分财政投入,那所谓的惠民又体现在哪里?进而言之,在车牌拍卖之前和之后,公共交通的投入总量究竟增加了多少,其中有多少是拍卖收入带来的,以及各个具体项目的投入增减情况,都需要更详细的晒账和说法。
此外,“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成本性支出等项目资金0.1亿元”,这里所谓的“成本性支出”指的是什么?是不是用于支付那些为车牌竞价而设立的行政机构的运行开支,甚至为其中的工作人员支付福利呢?难道这也算“用于公共交通发展”?要知道,如果车牌竞拍的日常运行成本是靠超预算收入来维持的,就存在行政伦理问题,令人担心会刺激相关机构将车牌拍卖作为一门生意来看待。
总而言之,车牌竞拍超收4.1亿这件事仍有值得探究的地方,不是用一句“超收全部用于公共交通发展”就能打发的。
柳絮
[责任编辑: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