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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拒不缴纳抽烟罚款将由法院强制执行

2014-01-16 13:20 来源:南方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从昨日举办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执法师资培训班上获悉,深圳市控烟办和市卫计委已经制定了控烟执法工作指南,对7个部门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处罚标准、如何开罚单、执法检查的内容等执法标准进行了统一。据介绍,当执法人员开出罚单而违规的个人或者场所拒不缴款时,将会被提交到法院强制执行。

  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为了推进控烟工作的顺利开展,将在即将召开的深圳“两会”上严格控烟,创建无烟“两会”。

  “两会”场所不能提供烟具

  昨日,由深圳市慢病防治中心举办的执法师资培训班顺利开课,来自7个控烟成员单位80多名执法人员首先进行了培训。

  去年12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吸烟,在打造无烟党政机关的同时,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也严格实行“无烟化”。市卫计委疾控处相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深圳已经启动政府机关单位的控烟工作,虽然机关单位是深圳四大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一个难点,但是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控烟将有利于深圳机关单位控烟工作的顺利推进,市民也会减少二手烟吸入。

  昨日与会的深圳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还透露,为了推进控烟工作的顺利开展,将在即将召开的深圳“两会”上严格控烟,创建无烟“两会”。据悉,市卫计委将负责“两会”场所无烟环境的创建,要求在“两会”场所不能提供烟具,并设置控烟宣传展板和控烟标识。

  吸烟不听劝将累加处罚

  即将实施的《控烟条例》规定建立卫生等7个部门联合执法模式,以加大执法力度,共管一支烟。

  然而,执法和工作模式各不一样的7个部门又该如何去具体执法,管好一支烟呢?昨日,由市控烟办和市卫计委已经制定的《控烟执法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成为各部门执法人员重要的培训内容。市卫生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各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存在处罚标准不一样的情况,该《工作指南》除了统一了对个人和公共场所的处罚标准外,更对执法标准、执法流程、执法文书书写、执法检查的内容等具体操作程序进行了统一。

  根据新的条例,对个人的处罚中,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以500元罚款。这些处罚究竟该如何去执行呢?市卫监局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执法流程,处罚以由执法人员当场发现为准,并当场取证,进行现场笔录、开具罚单。“如果罚款50元还拒不改正就罚款200元,如果罚款200元还不接受则处罚500元,最后还不接受罚款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负责人说,对公共场所的执法流程也同样如此。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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