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了特种设备安全新规实施后的首张罚单——一家公司的电梯“带病”运行,被当场开具3万元罚单,该电梯也被查封。
“限速器电气装置失效”、“极限开关失效”、“门锁啮合深度不足”……在深圳市特检院出具的这份液压电梯定期检验报告中,深圳华通威国际检验有限公司的这台电梯被查出8项指标存在问题,最终被认定为不合格电梯。
深圳市市场监管管理局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以下简称特设处)副处长曹必刚指出,限速器能够在电梯超速时启动,一旦失灵电梯将可能冲顶或直接落底;而门锁啮合深度不足则可能造成电梯开门运行。
2013年8月17日,深圳市特检院向该公司发出了检验意见通知书,明确指出“建议立即停止使用”,但随后的5个月内这台“带病”电梯一直处于运行状态。
在现场,羊城晚报记者发现使用单位在电梯前贴了一张“电梯维护,仅供运货”的告示。使用单位负责人称上星期开始,已规定电梯只载货、不载人,而当记者质疑“货物难道自己会按电梯按钮”时,该负责人则无言以对。
昨日,深圳市监管局工作人员当场查封了该电梯,并对使用单位开出3万元的罚单。
未参加年检、检验不合格仍然“带病”运行是引发电梯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以往对于这些情况,执法部门会先责令整改,逾期未改才给予处罚,一些使用单位会抱有“查到了再说”的侥幸心理。
2014年1月1日起同步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对此加大了处罚力度,一旦发现企业使用过期未检以及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无须责令整改,直接给予每台3万元的罚款。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目前深圳特种设备定检率为99.2%,其中电梯的定检率为99.4%,约有600台电梯仍未按时申请检验。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