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书记、副主任黄红介绍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决定上海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相关情况。
当前,上海在转型发展中面临着户籍人口生育水平过低、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人口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为此,需要修改《条例》,对本市生育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将单独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从农村居民扩大到全市户籍人口。《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第三项已经对本市农村单独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作出了规定。《条例》(修正案)对《条例》第二十五条进行了修改,明确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有一方为上海市户籍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二是对部门名称作了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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