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统计局清远调查队发布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1月份,清远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9%,高于全国总水平2.4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7.8%,非食品价格上涨3.3%;消费品价格上涨4.7%,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上涨5.7%,全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涨幅1.0%,与全国总水平一致。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清远调查队的调查数据看到,构成居民消费价格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呈现全面上升的态势。一向高居榜首的食品类此次涨幅依然最高,同比上涨7.8%;而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则紧随其后,同比上涨7.3%。其次分别为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衣着类、交通和通信类、居住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烟酒类涨幅最低,上涨0.3%。 (记者/邱羽琪 通讯员/张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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