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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食品企业将实施“黑名单”制度

2014-03-20 10:53 来源:南方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曾涉及工商、卫生、质监等多个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变成食药监一家执行,更有效地理顺监管体制。

  南方日报讯 (记者/欧雅琴)继年初宣布统管“舌尖上的安全”后,昨日下午,东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了全市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的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会上,东莞市食药监局局长、市食安办主任陈锡江透露,今年东莞食品企业将建立诚信档案,实施“黑名单”制度,把企业信用与信贷等政策挂钩。

  食品安全不再多头管理

  以往,食品安全问题涉及质监、工商、卫生、食药监等多个部门,各部门管理体制不同,法律界定不清晰,因此客观上产生了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在去年国务院的新一轮机构改革中,食品从生产、流通到餐饮环节,均划归由国家食药监总局负监管总责。

  因此,东莞市食药监系统的改革也是一种顺势而为,并于去年完成了市级食药监机构改革工作,在全市28个镇街、松山湖园区和水乡特色经济发展区同时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建立起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统一监管的新体制。

  食药监局成立食品生产监管科

  据了解,市食药监局最早承接转移的职能来自于市质监局。此前,东莞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由质监部门承担,今年1月份,市质监局不但向市食药监局转移了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权,而且整个质监局的食品科人员编制亦转移至食药监部门,科室的全部工作人员也转至市食药监部门办公室,科室名称更改为“东莞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

  陈锡江表示,虽然现在监管职责已划转市食药监局,但食品安全工作仍涉及其他22个成员单位,市食安办已根据当前东莞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的思路,重新界定了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细化清晰边界划分,明确监管主体和要求。他强调,“在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过渡期间,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确保工作不断、不乱”。

  食品企业实施“黑名单”

  东莞是食品生产大市,食品经营单位超过全省总数的十分之一,但基层监管机构执法人员配置普遍严重不足,监管压力大。

  据介绍,去年东莞开展了多次专项治理行动,查处案件2136起,罚没款331.9万元,刑事拘留26人,逮捕14人,成功破获了欧阳顺清、欧阳玲生产销售伪劣食品案、程大荣储存假冒伪劣酒案、欧某军重大“瘦肉精”案,依法取缔了凤岗镇五联村一大型地下食用油加工厂,捣毁虎门镇一特大假冒伪劣食盐加工黑窝点等一批大案要案。

  在介绍今年该部门的重点工作时,陈锡江透露,东莞要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直接负责人的信用信息记录档案,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食品企业名单,并将企业信用与信贷等政策挂钩,让生产经营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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