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报道:佛山市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将调整至36万元,比先行的30万元最高额度提高了6万元,该政策自今年6月1日起执行。这是佛山市2007年以来的第三次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佛山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2007年的20万元提高至26万元,2013年7月从26万元提高至30万元。
点评: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让缴存者享受低利率,这种惠民之举理应点赞。不过,佛山通报显示,2013年佛山住房公积金使用或提取主要通过以下五种渠道:构建住房和大修理住房、租房、退休注销、转出市外以及终止劳动合同注销提取。其中构建住房和大修理住房使用提取的比例最高,提取金额53.18亿元,占提取总额93.19%;使用最少的则是租房提取,佛山仅有503名职工去年使用公积金租房,占比0.09%。
从中可以看出,佛山公积金仍存在使用范围过窄问题。当前,不少地方住房公积金存在使用范围狭窄、提取门槛高、时限长、额度低等问题。不少人也质疑越是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越难提取公积金,只能长期闲置,几乎演变为养老金,有“劫富济贫”之嫌。
从这个角度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只是佛山公积金政策的微调,未来还有更大的改进空间。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