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共处罚违规吸烟者753人次 罚款37650元
本报讯 (记者崔宁宁 通讯员崔嵩)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城管局控烟办获悉,自3月1日新《控烟条例》实施以来,共派发或张贴控烟宣传资料1万多份,劝阻制止游客、乘客吸烟行为2000余人次,处罚违反《控烟条例》规定吸烟的市民753人次,罚款37650元。
公园管理中心及
下属各公园不设吸烟区
公园是市民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3月份,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就制订了《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控烟管理制度》,其中规定该中心各部室、各公园全体员工(包括园区服务网点工作人员、保安员、保洁员等)一律不得在办公场所及公园管辖范围室内外公共场所吸烟,并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此外,中心各公园用于茶艺馆、小卖店等出租的物业场所,全面禁止售卖烟草产品,不得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对于市民关心的在公园有无可能设立吸烟区,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心本部及下属各公园全面禁烟,不设吸烟区:1.按条例规定儿童乐园和儿童公园不得设置吸烟区。2.森林郊野公园出于森林防火考虑,不设置吸烟区。3.市政综合公园因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吸烟区不得靠近人群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像莲花山等公园没有地方能满足这条规定。
地铁控烟:
上个月罚款36400元
除了公园,地铁也是控烟重地之一,3月份,城管局地铁办在重点车站开展控烟执法宣传活动,同时,根据全市统一执法行动工作部署,该局按照分管辖区责任制,以执法大队为主开展日常控烟执法工作。截至3月28日,处罚吸烟个人728人次,罚款36400元。
公园游客不听劝难执法
记者了解到,控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封闭或相对封闭的场所,如办公场所、地铁对违反《控烟条例》者劝阻吸烟或进一步实施罚款都较容易操作,但是,若是完全敞开的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就难开展得多。
据市公园管理中心反映:目前中心在控烟方面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游客不听劝阻并故意刁难时公园无有效手段进行管理,在取证拍照过程中还引起游客反感。中心下属各公园面积大,但保安人员严重不足,在做好森林防火、排查安全隐患、防范治安案件等日常工作的同时,还要兼顾控烟工作,工作难度太大。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