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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首套房贷款利率仍要上浮10%~15%

2014-06-27 10:08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本报记者近日对市内的一些国有银行以及商业银行的房贷利率进行调查,发现大部分银行目前的首套房的贷款利率仍需要在基准利率6.55%上上浮10%~15%,部分银行的个人房贷业务部门还表示因为资金额度不足,暂时停止办理个人房贷业务。

  调查:首套房极少银行执行基准利率

  记者近两日致电中山本地的多所银行后发现,在首套房贷款的利率方面,中山多所银行均表示目前仍按省行要求在基准利率上执行一定比例的上浮,上浮的幅度从10%至20%不等。

  据悉,大部分的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在10%至15%之间,少部分银行如广东发展银行的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至基准利率的20%。有外资银行如恒生银行表示目前不论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或二手房,都按照基准利率来办理个人房贷业务。

  在二手房贷款业务方面,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东亚银行都表示不受理二手房贷款业务。

  算笔账:利率上浮后要多给多少钱?

  如果购买的房子价值约68万,向银行贷款房价总额的70%,即47.6万元。按照贷款利率上浮10%,贷款时间为20年,每月的还款额为3750元,总支付利息为424158.86元。

  如果按照基准利率来计算,每月的还款额为3563元,总支付利息为379108.90元,利率上浮10%后,需要多支付约45050元,每月需要多支付187元。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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