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电改推进速度正在加快。《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发现,9月以来,短短两个月内,国家发改委密集批复北京等14个省市或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福建等5个省份或地区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这意味着电改综合试点和售电侧改革试点范围已扩至26个省市区,基本涵盖了全国经济大省与用电负荷大省。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有些地方电改试点缺乏操作性细则,改革处于僵持、停滞阶段,众多业内人士担忧改革会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在深圳、内蒙古西部、宁夏等7地开展输配电价改革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今年3月,北京、天津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也被列入试点范围。
“力争年底前核定这些试点的输配电价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原定2017年开展的14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提前到今年9月启动,计划于明年1月底完成成本监审工作。”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在此前召开的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座谈会议上表示。
在电改基础工作全面铺开的同时,地方电改也加速落地。从9月6日到10月31日,北京、甘肃、海南、河南、新疆、山东、湖北、四川、辽宁、陕西、安徽、宁夏、上海、内蒙古的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和福建、黑龙江、浙江、吉林、河北的售电侧改革方案相继获批。
[责任编辑: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