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30日电(记者 任会斌)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过去四年间,内蒙古已经改造国有林区(林场)棚户区、危旧房10万多户,大批林区、林场居民住进新房。
2009年国有林区(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启动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的国家直属林管局和地方国有林场先后被纳入工程规划范围,共涉及居民17.5万户。截至去年底,内蒙古已改造国有林区(林场)棚户区、危旧房14.5万户,其余3万户计划在2013年全部完成改造。
据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孙卓敏介绍,国有林区(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主要围绕破旧平房集中连片、泥草房和危房面积在50%以上、水暖等基础设施不全的低收入居民家庭开展。
记者了解到,此工程以中央、自治区两级财政和林业企业给予补助、居民分担部分资金的方式实施。以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森工集团)为例,中央财政每户平均补助1.83万元、自治区财政每户平均补助1万元、林管局及下属林业局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居民承担其余资金,保障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内蒙古地域辽阔,林业资源丰富。受历史欠账等多重因素影响,大量林区、林场居民长期居住在“板夹泥”简易房、泥草房、危房里,生活条件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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