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省统计局公布了去年江西省城镇住户消费性支出构成,食品消费占比最高,而在教育、居住方面,支出增长较快。
据统计,去年江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73元,城镇住户人均消费性支出13851元。在城镇住户支出构成方面,100元中:食品花费37.7元,较2012年有所下降,但占比仍居八大类消费首位;其他的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分别为11.3元、10.2元、7.2元、4.9元、13.1元、12.2元、3.4元。教育支出增长较快,2012年100元支出中为4.3元,而去年增至6.2元,增44%;居住类则从9.2元上升至10.2元,增加逾一成,显示出居民在居住、教育方面的开销明显上升。(记者秦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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