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东高院着眼转作风、找问题、抓整改,立足科学发展,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上取得了新的成效,活动开展以来共清理超标办公用房过千平方米,压缩“三公”经费80万元,得到了省委督导组的高度评价。
完成19个方面问题整改
广东高院按照省委确定的15项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整治目标:结合“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决策、考评机制;结合“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要求,建立健全公正司法监督机制;结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要求,深化便民利民措施。结合“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等要求,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的刚性约束;结合“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的要求,严格法院内部人、财、物的管理。
在实践活动中,法院注重广纳民意、发挥群众智慧,在全院干警中大力开展征求意见活动,将通过书面、网络、匿名等方式收集上来的意见建议归纳为整改方案中的内容并列出了问题清单,从22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对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完成时限。“合理对待律师开庭迟到问题”、“规范发回重审、指令再审工作”、“进一步完善诉讼保全工作”……目前,该院已经完成了19个方面问题的整改。
压缩“三公”经费80万元
与此同时,该院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对照查摆出来的“四风”突出问题,制定了整改材料。并针对群众提的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坚持边整改边查摆,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都明确了目标任务,有时间表、路线图,措施明确,可执行、可操作。目前10位党组成员整改措施均全部报送省委督导组审核。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清理超标办公用房1293平方米,清理评比表彰项目2个,压缩“三公”经费80万元;对现有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共清理2001年至2010年以来10年的规范性文件178份,其中30份已经失效,6份被新的文件替代,其余继续有效;共开展各类审务督察活动3092次,查纠各类纪律作风问题1132个。5个专项整治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从该院近期发放的案件廉政与作风评价卡的评价情况来看,对法院廉政和作风建设满意率达到84%。
广东高院院长郑鄂表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事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能否在广东高院“生根落地”,事关法院科学发展,事关能否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这一伟大目标的实现。找准存在问题、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活动为法院科学发展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