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怀宇)位于多宝路的广医三院将新建一栋大楼,由于在历史城区范围内,新建建筑是否超过30米而受到关注。昨日起开始公示的规划显示,该医院一共有3个方案可供选择,但只有方案三满足了30米限高的要求。公众可在2月25日之前向广州市规划局反映相关意见。
三套方案供选择 最高56米
荔湾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地块(AL011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昨日起开始征询公众意见。公示内容显示,广医三院位于荔湾区多宝路63号,规划修改申请将A地块和B地块合并成为C地块,修改后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为29834平方米,规划提出三个设施方案:
方案一:拆除两栋宿舍楼,将新医技综合楼设于谭兆楼前道路的北侧,新医技综合楼裙房高度18米,塔楼高度56米,建筑面积41530平方米。院区地块综合容积率为3.72,总建筑面积为126417平方米,建筑密度为42.5%,绿地率23.5%。
方案二:将新医技综合楼设于谭兆楼北侧,与住院楼、谭兆楼连成一个整体。新医技综合楼裙房高度25米,塔楼高度35米,建筑面积40090平方米。院区地块综合容积率3.9,院区总建筑面积为131754平方米,建筑密度47%,绿地率为20%。
方案三:在方案二的基础上降低建筑高度,新医技综合楼裙房为18米,塔楼30米,建筑面积37990平方米。院区地块综合容积率3.8,总建筑面积是129654平方米,建筑密度48.9%,绿地率17%。
紧邻荔枝湾涌 位置敏感
多宝路位于广州历史城区范围内,广医三院靠近荔湾湖公园,紧邻荔枝湾涌,位置敏感。从3套方案看,其建筑高度和建设量都是方案三最小,也只有方案三满足了历史城区30米的限高要求。根据此前广州历史城区内历史遗留问题的5条处理原则:历史遗留项目建设量和高度等相关建筑指标不宜全部依据历史审批,以减少对历史城区的历史风貌和格局的破坏;历史遗留项目建筑控高不宜采取一刀切,应视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于周边建筑高度均较高且位于非重点控制区的历史项目,在专家指导下可实事求是地延续合法的历史审批;对于名城或文物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的区位的历史项目,应严格按法规和保护规划要求进行保护控制;经国土部门确认为闲置用地的应予以清查、收地。
从规划图中看,院区原有的谭兆楼已经超过了30米,而且比方案一的56米塔楼还要高。但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在本月初举行的规委会上曾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名城保护规划,不能有例外。由于市规划局并未公布历史城区历史遗留项目的完全名单,现还不清楚广医三院项目是否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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