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窦京京)近日,演员方子哥夫妇为子购房被骗一事备受关注,其子方晓鸽起诉卖房人李佳霖(曾用名李蕊)及中介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进行过一次庭审。昨日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鉴于李佳霖涉嫌诈骗刑事案件正在审理中,合同纠纷案中的涉案房产在刑事诉讼中有所涉及,因此合同纠纷案目前已中止审理。
方晓鸽诉称,2012年6月7日,其与李佳霖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方晓鸽购买李佳霖位于朝阳区千鹤家园的一套房屋,包括装修在内的房价款为420万元。同日,方晓鸽与我爱我家就上述房屋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我爱我家公司收取居间费11万元。当天,方晓鸽支付了定金20万元,此后至2012年12月,又陆续多次付款,总计支付393万元。
李佳霖于同年7月中旬交付房屋,但在过户时却找不到李佳霖。经调查发现李佳霖已于同年11月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贷出巨款。后李佳霖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至此,房屋已无法过户。
方晓鸽表示,房屋进行过多次网签。2012年6月19日,我爱我家为房屋买卖做了第一次网签,后因故于2012年9月12日注销;2012年12月10日,进行第二次网签,但因我爱我家将李佳霖性别误写为男性,后又再次被迫注销;直至2013年2月4日,我爱我家公司才完成房屋的最后一次网签。
方晓鸽认为,李佳霖擅自将已出售给他的房屋设定抵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其有权解除合同。李佳霖应承担违约责任,返还房价款并支付利息、赔偿违约金。此外,他认为我爱我家公司作为专业房屋经纪机构,在收取巨额中介费的情况下却严重不负责任,严重违反居间义务,给其造成损失,故应与李佳霖一同承担连带责任。
方晓鸽向朝阳法院诉请判令解除其与李佳霖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装修款补充协议;李佳霖返还已支付的房价款393万元,并按活期利率支付利息,同时赔偿违约金78.6万元。
2013年11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初步举证质证。
据悉,鉴于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在李佳霖涉嫌诈骗的刑事案件中已被涉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决定暂时中止民事案件审理,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再行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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