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地产  > 正文

邻居将地下挖空建地下室 准业主状告开发商获赔

2014-05-06 13:48 来源:南方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南方日报讯 (记者/王子威 通讯员/刘香霞 黄钻冰)别墅区住户私将自家地下挖空建地下室,准业主认为开发商交付的房子不符合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恢复地下原状,并支付违约金。5月5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样一宗案件。

  据了解,2010年10月13日,市民崔先生花了155.5万元购得了位于中山市东区某小区(南区)2幢107房,合同约定该商品房的建筑层数是地上4层,地下0层。正在准备收房入住之时,却意外发现该幢楼房103房、104房、105房所占地大部分被挖空。

  崔先生表示,由于违建改变了地基结构、地下排水管网,私装电源和地下室空调,导致大量积水,原桩基裸露,前后花园被挖空,存在安全隐患,并拒绝收楼。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调查,于2011年11月1日作出“关于东区某小区南区别墅1幢、2幢部分业主违法建设的函”,查明某小区南区1幢102房、2幢103、104、105房四幢房屋业主于2011年3月至7月期间,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建设地下室。市城乡规划局认定该加建工程属于违章建筑,且该工程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须按原批复图纸恢复原状。

  2012年12月28日,崔先生将房屋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因无法按合同交付房屋的违约金,并按合同要求恢复房屋图纸设计原状。

[责任编辑: 林天泉]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股 市
台湾| 大陆
    台股17日开盘涨44点 为8538点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