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本报昨日曝出“北京东北二环附近的一处楼盘酒店改住宅、业主甩卖百套房源”后, 有业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曝料称,负责代理该项目的北京金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但不具备二手房买卖的资质,连市住建委备案都没有获得,而这一信息随 后也被市住建委证实,业内称机构无备案、销售人员无资质代理二手房销售,不但违反北京市及住建部相关规定,购房者整个交易过程更无第三方监管,一旦出现产 权纠纷或携款潜逃,购房者将举报无门。
与新房销售不同,二手房的销售要么由业主个人来办理,要么通过专业的中介机构操作。而山西业主则将近百套二手房源交给了原项目开发商,北京金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为销售并办理后续的贷款、过户等手续。
北京商报记者先后几次在项目实地调查时发现了销售人员身份的蹊跷。记者在第一次来到项目处时,一位销售人员介绍,自己是业主原来公司的职工,临 时被调配到这里做销售,而第二次接待记者的销售人员却表明,自己供职于北京金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部,与业主并无其他关系。对于销售人员的前后 表述不一,项目负责人解释:“20多位销售人员均为北京金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目前他们负责项目的销售,而后期的贷款以及过户手续的办理再 由公司其他团队完成。”当被问及该开发商及销售人员是否均有二手房销售资质时,该工作人员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然而北京商报记者查阅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站发现,北京金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信息中确实注明了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以及 销售商品房。但是在市住建委经纪机构备案信息中却没有找到上述开发商的任何信息,几位销售人员的基本情况也没有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系统。
“工商注册信息虽然表明该公司有销售资质,但是每个行业都有行业内的细化规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北京市200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北京 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就曾指出,凡在本市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机构,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经纪”项目的,在取得营业执照之30日内, 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基本情况要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系统,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2011年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和人保部在联合发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再次强调,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如果没有在城建部门进行备案就代理二手房,表明该开发商在违规销售二手房,而销售人员的销售资质更是无从谈起了。”伟业我爱我家相关负责人表 示,相关部门对经纪机构的备案有着严格的监管,“哪怕是我们一家分支门店,如果没有在市住建委进行备案的话,经手的买卖到后期就不能进行网签”。但这位负 责人强调,由于“和平里八号”的二手房在后期只签署买卖双方的合同,而非由中介机构参与的居间合同,因此不会涉及以网签来卡的情况,开发商也正好逃过了相 关部门的监管。伟业我爱我家负责人也提醒,正是因为缺少了监管,买卖双方交易也随之少了保障。“如果一旦买卖双方出现了纠纷,销售人员和开发商就能抽身走 人了,最终还是把矛盾和风险留给了买房人。”(记者 齐琳 阿茹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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