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地产  > 正文

海珠整治印染等企业 租客无照经营房东“连坐”

2014-08-15 13:13 来源:南方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防治企业污染水资源在行动。记者14日获悉,广州海珠区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整治我区印染漂染洗水等企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该文件将要各街道负责督促辖内违法生产经营印染、漂染、洗水等企业自行停产,而租客从事破坏环境资源、威胁公共安全等无照经营行为的,房东也将受“连坐”,由工商管理部门查处。

  《通告》明确,凡在海珠区辖内违法生产经营印染、漂染、洗水等企业的业主,必须在通告公布之日起停止生产,自行拆除或搬迁生产设施;拒不停产的,由环保、安监、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予以取缔;涉及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造成重大污染、危及安全生产和发生火灾事故,导致严重后果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他排污单位必须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对擅自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的,由环保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房屋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从事无照经营行为而出租房屋的,或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此外,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辖区内违法生产经营印染、漂染、洗水等企业自行停产,同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拒不停产的企业进行查处。(记者/黄少宏)

[责任编辑: 林天泉]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图 片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