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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上海自贸区制度成果将在长江经济带推广

2014-05-27 0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北京5月26日电 (彭大伟)记者26日获悉,中国海关总署目前正抓紧开展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取得经验后将尽快向长江经济带等地区推广实施。同时,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的制度成果也将在长江经济带复制推广。

  4月28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重庆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为中国经济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长江经济带共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等11个省(市)。目前,在长江沿线分布着上海海关、武汉海关、重庆海关等,为支持长江经济带建设,海关将进一步完善长江流域大通关体制。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海关已建立长三角区域、上海与中部六省、川渝沪等区域通关合作机制,下一步将按照市场和物流规律,推动长江经济带11省市海关更大范围、更多领域的区域通关改革,努力实现沿长江不同关区之间一体化作业。同时,积极推动沿长江省市多式联运发展。

  张广志表示,海关总署当前正抓紧开展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取得经验后尽快向长江经济带等地区推广实施。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长江经济带的一大亮点,海关在这里开展了多项监管创新。据海关总署监管司副司长苗跃学此前介绍,上海海关4月底发布的14项监管服务制度创新,实施后将会更好地适应企业生产经营规律,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海关总署计划于今年8月开始,对试点进行阶段总结,分层面推广实施各项制度安排和改革措施,释放改革红利,让更多企业受益。张广志表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的制度成果也将在长江经济带复制推广。

  据悉,沿长江11省市现有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口岸70个,此外重庆、成都铁路车站均已实现临时开放。下一步,海关总署将重点支持在长江流域符合条件、发展潜力大的地区设立口岸,为长江经济带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供更好的口岸条件。(完)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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