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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联建议:破解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差别化难题

2015-02-04 14:34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针对部分企业反映在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隐性障碍和不公平现象,上海市工商联日前向上海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递交提案建议:破解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差别化待遇难题,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环境。

  这份题为《关于破解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差别化待遇难题、不断优化本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和上海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着力营造各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并出台了系列政策,不断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但在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隐性障碍和不公平现象。具体表现在:在行业准入方面,民营企业进入加油站领域还受到限制。开设融资租赁业务,自贸试验区内外资企业比内资企业更具有政策优势;在政策扶持方面,跨国公司有地区总部的特殊的人才以及专项的资金支持政策,但对民营企业无相应优惠;在市场竞争方面,民营企业仍处于弱势地位,尤其在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难以获得和国有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央企、国企获得了垄断利益,民营企业只能通过分包,向央企、国企缴纳管理费来取得市场份额;在权益保护方面,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申述方式有专门的规定,但对民营企业却没有相应的政策明确处理投诉协调的专门机构。

  针对上述问题,上海市工商联建议:一是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的政策环境。梳理、修订政策法规。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对一些已经明显不符合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差别化待遇的文件进行重新修订,进一步完善上海的相关政策和办法。对现行民营经济政策中缺乏操作性的,要出台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能落到实处;对于国家层面的差别化政策,应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反映,争取在深化改革中有所突破或先行先试。二是有效释放民营企业发展空间。进一步放宽行业准入。根据产业发展制定相关标准,加快推出“正面清单”,明确审批事项和流程,在政策安排和执行上对各种所有制一视同仁;引导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特别是能源、文化领域要适度开放,允许民营企业参股、控股;鼓励全国各地的民营企业来上海投资发展,对各地来上海发展的民营企业和建设项目实行与跨国公司同等的政策支持。三是改善对民营企业的管理服务。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着力解决信息“不透明”、“不对称”问题,推进信息共享。统筹整合分散在政府各部门的创新扶持资金,由政府选定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市场化主体进行具体运作,为企业创新,尤其是“四新”企业发展提供有效帮扶。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研究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从企业设立、产权界定、创业扶持、权益保护等多方面,加强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加强商会能力建设,完善商会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反映民营企业的法律诉求,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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