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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3.5亿垄断罚款4月30日已到账

2015-05-02 14:29 来源:中国经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4月23日,江苏省物价局发布了对奔驰汽车价格垄断案的处罚结果,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成为目前国内最大的汽车反垄断罚单。5月1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经核实,奔驰汽车公司已于4月30日将3.5亿元罚款全额缴纳至江苏省财政账户。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的通报,奔驰公司与江苏省内经销商达成并实施了限定E级、S级整车及部分配件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江苏省物价局认为,奔驰公司在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过程中,起到了主导和推动作用。

  江苏省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奔驰公司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7%的罚款,计3.5亿元。对在奔驰公司组织下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经销商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的罚款,其中对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经销商,依法免除或者从轻处罚。对南京、无锡、苏州三地的奔驰经销商共计罚款786.9万元。

[责任编辑: 李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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