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结构房屋以造价低廉、取材方便、抗风耐湿、耐腐蚀性好等优点受到青睐,是沿海常用的民居形式之一。我省福鼎-福清-晋江-漳浦一带均有分布,在闽南沿海所占比重较大。
泉州共有石结构房屋62.14万幢,建筑面积1.61亿平方米,约占全省2/3,涉及301.03万人。由于石结构房屋抗震性能差,泉州被列为国务院首批公布的按7度地震烈度抗震设防城市及全国28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
推倒石屋千万间 乐筑赤桐安居梦
东南网8月22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林剑波 通讯员 侯锦超 张鹏 庄子瑜)
鼓励成片改造
“石头房住久了会下沉、开裂,一下雨就漏水,最怕地震。”近日,在泉州泉港区山腰街道龙山社区,居民郭云阳说,他家被纳入当地第一期石结构房屋改造户。
龙山社区地处泉港区中心地带,是回族聚居地。“我们是成片改造、就地安置,第一期170多亩的安置房已开建,年底就能全完成。”山腰街道办事处主任柯明好说,整个改造片区有400多亩土地,涉及1800多人。
去年,泉州将石结构房屋改造列为重大民生工程,制定《加快推进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五年工作计划》,采取成区改造、零星改造、修缮加固等三种模式,对全市石结构房屋进行改造。今年初,该市选定泉港龙山、鲤城延陵、南安岑兜等10个成片改造示范区启动建设,年度计划完成总量的10%,约1656万平方米。
据了解,这10个片区规模较大,各有特色,全采用成片改造模式,以腾出更多土地建设配套基础设施。
泉州将城区石结构房屋改造纳入棚户区项目,将农村石结构房屋改造纳入造福工程,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同时,通过“绿色通道”审批、相关费用减免等措施,鼓励、引导成片改造。以农村为例,一个村庄可以高层住宅小区的形式,对20户以上或集中成片地10亩以上的石结构房屋进行统规统建。
各区县正磨拳擦掌。惠安县有石结构房屋21.9万幢,今年,该县确定22个成片改造试点,土地面积在900亩以上;日前,晋江出台新规,未来5年,要力争基本“歼灭”约11万栋危旧石头房;1至6月,南安累计拆除石结构房屋2964栋,拆除建筑面积86.61万平方米……
拓宽筹资渠道
泉州石结构房屋点多、面广、量大,其中改造户多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主。如何筹集资金,成为改造的头等难题。
7月,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泉州市加快石结构房屋改造的意见》,对农村石结构房屋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没合法用地手续且已使用的建设用地,提出具体的用地确权办法。通过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改造户就多了一条融资渠道。
泉州将通过土地出让收入、旧村复垦上网交易挂钩指标等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泉州市财政将在5年内筹措5亿元以上,原则上每年安排1亿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石结构房屋改造工作。此项资金主要用于3个领域:基础设施配套、困难家庭和贷款资金风险池。另外,各县(市、区)每年也有相应的财政配套资金。
目前,泉州已与国家开发银行达成协议,争取该行能在泉州设立石改贷款事业部,并与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达成石改贷款融资合作意向。此外,该市还将设置石改贷款风险资金池。农商银行已推出相关的金融产品,为改造户提供小额贷款,政府也将给予一定的贴息补助。
有条件的地区也各出奇招。延陵社区与泉州市区仅一江之隔,交通便利,土地级差可观,也有一定的产业经济基础。该社区采取集体资产和居民投资相结合的方式,成立投资公司,自主开发获利,有三四百户社区居民参与投资。
留住文化根脉
石结构房屋改造不是一味拆旧建新,对那些有文化价值的,要修缮加固,保留文脉。
经实地考察,并采纳华侨大学土木专家的意见,泉州根据各片区特点,分别定位,有文化传承型、民族文化型、文化融合型等。对富含文化底蕴的地区,在原有建筑风貌的基础上,进行保护性开发,建设集传统文化与现代旅游于一体的美丽乡村。
“石头房占全村建筑的80%左右,面积15万余平方米。”在南安市石井镇岑兜村,村支书洪安平说,该村已完成石结构房屋改造示范项目初步方案,力争在5年内基本完成。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泉州高甲戏发源于此。此次改造,岑兜村将以高甲戏文化和古建筑群保护、传承、发展为主题,突出旧戏馆改造,对5座古建筑进行保护性开发,规划高甲文化特色街,打造闽台文化风情园,并引进闽台两地特色小吃,发展与高甲戏相关的经济业态。
作为今年十大成片改造示范区之一,永春岵山片区是典型的修缮加固模式。
千年古镇岵山镇有2000多棵百年荔枝树,有350多座闽南古民居,以及明朝福茂寨、清朝炮楼、清水祖师故里仙硿岩等历史文物古迹。作为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区,岵山镇已被列入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4个村庄入选中国传统村落。
岵山镇按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古厝修补,并将古村、古树、古街、古寨串起来,发展古镇乡村文化旅游,也带动村民经营农家乐、农家客栈。
泉州还向13家甲级设计院征集了20套住宅设计方案,凸显闽南建筑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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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结构房屋改造
2009年4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引导和鼓励农民在新建住宅特别是闽东南广大地区的石结构房时采取抗震措施,对达不到抗震要求的住宅要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2010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指出,五年内完成闽东南石结构房屋的拆迁重建或加固改造工作。
2013年7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防震减灾工作纲要(2013-2017)的通知》中提出,要结合城镇化建设和“造福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危旧房和石结构房屋改造。
2014年7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泉州市加快石结构房屋改造的意见》要求,省直各相关部门为泉州石结构房改造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
意见提出,要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以拆除重建与维修加固相结合为原则,既可统一建设,也可居民自拆自建,鼓励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集中安置,打造富有闽南特色的住宅小区。同时,规划保留的历史建筑、传统建筑、特色建筑、传统村落,主要是通过房屋维修加固、完善配套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建筑节能改造等方式,呈现传统风貌特色。
意见指出两种试点政策,泉州市要有计划地每年确定一批石结构房屋改造试点项目,试点项目在规划区内的,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试点项目在规划区外的,纳入造福工程范围,石结构房屋改造农户享受造福工程的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 陈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