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众筹行业的逐渐兴起,其所涉及的法律风险也开始受到监管层关注。记者了解到,日前在由中国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举办的众筹与非法集资闭门研讨会上,来自“两高一部”、证监会等部门相关领导,以及业内专家在探讨众筹行业现状同时,强调要警惕互联网金融众筹的非法集资风险。
众筹是指个人或小企业通过互联网向大众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根据众筹的筹集目的和回报方式,可分为商品众筹和股权众筹两大类。在谈到行业发展现状时,证监会创新业务部处长甘茂智指出:“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关于众筹的监管办法,但何时推出尚无明确时间表。”
“众筹融资作为新兴金融形式,在全世界蓬勃发展的过程中都遇到了共同的问题,即众筹交易的合法性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吴景丽表示。“下一步,证券法修订或计划把股权众筹放进去。”有参会嘉宾表示,目前我国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如果不通过证监会核准以及交易所交易,都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