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商务部等6部委与中国商业联合会等协会清理整顿零售企业,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也正如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日前举行的“全国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所言,阶段性成果仅是开始,规范零供关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业内专家指出,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还需不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寻求双赢的博弈。
联动显成效
近日,姜增伟在商务部等6部委联合举办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清理整顿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与下一步工作部署。
姜增伟表示,经过整顿,目前已遏制了大型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多发的势头,之所以能够比以往的工作效果更显著,主要得益于各部门联动发力。
姜增伟指出,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务院纠风办等部委做了大量工作,在明码标价、查处违规收费、清理违规收费、打击商业贿赂、企业信用稽查等工作中形成了推动力,特别是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的配合,使违规收费的不良现象和行为得到了遏制。
很多地区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除了出台地方性法规外,还将清理整顿与其他工作相结合,如北京、青岛将整顿纳入商务诚信,广东省将其与“三打两清”工作相结合,山西、四川、大连等地扩大清理整顿范围,将本地的主要零售商也一并纳入。
姜增伟还指出,行业协会和商业联合会都成立了“零供调节平台”,发出公平交易倡议,多次召开供应商和零售商行业组织座谈会和约谈会,在组织调研、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很多零供商间的问题是沟通上的问题。”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超市事业部副总经理种晓兵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为此,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委员会专门成立了零供调节平台企业窗口。窗口正式成立以来,5个月的时间里,调节了零供商间的问题几十起,记录在案的就有23起。”
荆棘之路依然漫长
整顿过程虽然充满了困难,但零售业整体有了新气象。“最初接到通知时一片茫然,好像所有费用都不能收了。如果真是这样,中国所有的零售企业都会面临亏损,市场也会陷入混乱。与主管部门的几次座谈次次都是激烈的讨论。各个地区实际情况不同。以明码标价为例,到底什么费用可以收、怎么收。”种晓兵坦言,一直到后来逐渐明朗化并实施,这是一个非常艰辛的过程。
到去年11月底,大型零售商已基本完成了退费和清理整改工作,包括对违规收费的自查自纠。如此前代收的信息费和配送费,现在都交由第三方配送公司和信息公司直接收取;取消了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如零供双方在续签合同的时供应商要交付的合同费。
种晓兵介绍,经过自查,2012年物美合同费有800多万元,截至去年11月底,已经退还给供应商合同费780多万元,剩余的20多万元只是和供应商进一步沟通的问题。
与此同时,店内公示和明码标价也是零售商的新改变。“现在物美的所有洽谈室、谈判间等与供应商有交易行为的场所都对收费进行了明码标价。促销费的标准是什么,我们能提供哪些服务,供应商能够清楚地了解到需交付的费用有哪些。”种晓兵告诉记者,“现在大型零售商能够收取的费用只有促销服务费,对此我们也会明确标注供应商到零售企业进行促销活动所要缴纳的费用。如海报、特殊的陈列位置、促销人员,以及需要多少家门店、在什么时间段进行,这些要素都有明确的价格。”
上海商学信息中心历时三个月,在面访近百家工商高管的基础上,发布的《2012工商满意程度调查》指出,2012年工商综合满意度较上年有明显增长。特别是在合同和结算领域,以往拖欠帐等违规收费现象,已经得到了大幅度改善。部分零售潜规则得到遏制。
正如姜增伟所言,阶段性成果仅是开始,规范零供关系是一条充满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荆棘之路。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主任赵萍向国际商报记者道出了其中缘由。
“目前无论是国际市场还是国内市场,零供关系问题存在已久,根本原因在于各自的规模以及为对方带来的利益不同。只有获得的利益对等时才能形成平等的话语权。也就是说,在大型零售商和大型供应商之间不存在零供关系问题。”赵萍表示,“但很显然不可能存在这种完全的对等,所以才会有‘店大欺客’或者‘客大欺店’的各种矛盾,且这种矛盾也会一直存在。无论是零售商还是供应商,利益较多者永远拥有较大的话语权。”
呼吁零供双赢的“博弈”
对于清理整顿中取消各项收费,赵萍认为,“其意义是将不合法的的行为规范化,即将此前零售商企业存在的不定期的、随意的收费公开化透明化。绝非完全取消所有费用。”
供职于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的郑文渊也指出,目前的工作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市场秩序。很多小型零售商因为诸多原因被市场淘汰了,却归罪于零售商乱收费。更加公开透明的规则同样也是对零售商权利的维护。
赵萍说:“此次的清理整顿重点在于规范,对于零供双方的利益都是有所考虑和保证的。如果对收费‘一刀切’,零售商就会受到利益损失。而事实上,如果零售商利益受到损失,这些最终还是会传递到供应商的。所以零供之间通过协调,在促销上加大促销力度,增加促销的投入,最终达到双赢的结果。”
种晓兵也提出了同样的想法。“一些媒体和公众并不了解实情,认为零售业是推高物价的推手。其实零售业的利润率非常低,只有2%左右。”事实上,零售商也面临着房租等各方面高商业成本的压力,促销服务费等都是基于错综复杂的环境而进行的市场博弈。
“取消收费如果不能从其他方面弥补,这些政策也只能是短期的。”赵萍建议,“不妨建立多项目的格式化收费管理,来保证零售业的利润。”
姜增伟指出:“当前,我们的主要工作是遏制。今后还将通过不断完善措施、办法以及相应的法规来彻底纠正。因此,下一步将加大这一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除了继续加强对零供关系的监管,是否将清理整顿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常态,也是未来考虑的范畴。”
[责任编辑: 王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