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季度的最后两天,多地按照国务院规定,公布了“国五条”实施细则。引人关注的是,不少城市都较为明确地提出了今年房价“上限”: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对比以往,今年各地的房价控制目标,有两处新变化:一是在房价指标中,剔除了保障房,指向更为明确;二是在居民收入增幅中,扣除了物价上涨因素,调控目标更高。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游戏,折射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楼市调控更大的决心。问题在于,在实际操作中,要严格执行,可不能玩数字游戏。
在中国经济稳步增长、城镇化与工业化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房价上涨之势很难逆转,关键是要控制在合理空间。居民收入实际增幅是硬杠杠,但这绝不意味着房价涨幅就要与之“看齐”。在房价调控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应该竭尽全力、不打折扣。
其实,明确房价控制目标,更重要的现实作用,是实现房价趋稳,给公众一个清晰的结果,让一度燥热的市场预期慢慢冷却下来。回想一下,“国五条”出台而各地细则尚未落地的这一个月间,在抢搭“末班车”的心理作用下,部分热点城市二手房交易市场掀起新一轮的集中网签、过户潮,房价亦有涨势抬头的迹象。不少人在政策“放空”之时入市,要么想赚一把“横财”,要么想捡一个“便宜”,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公众预期,使整个楼市出现了不稳定、不理性的波动。
从短期看,实现房价调控目标,重在稳住市场预期,稳住供求关系。如果放眼长远,让房价涨幅回归到合理正常水平,政府要做的事情,不仅仅是提出一个单纯的调控数字指标。
推进中长期制度建设应该实实在在地做起来,文件里面要写,现实之中要动。综合利用税收手段,适当调整现有税制,让房产税等持有环节税种发挥更大作用;实现住房信息全国联网,明确住房存量从而释放更多有效供给;保证商品房建设用地、推进保障房建设从而扩大住房增量,增加供给。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应该推进经济转型,在力争经济健康平稳增长的前提下,确保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让房价真正进入公众可以承受的预期范围内。
调控房价事关百姓福祉、政府公信,一旦流于数字游戏,于事无补,于民有害。
摘编自《人民日报》4月1日文/商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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