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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结婚证”换“房产证”,值吗?

2013-04-10 15:05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天津4月10日专电 题:拿“结婚证”换“房产证”,值吗?

  新华社记者 徐岳 邓中豪

  北京日前出台的“国五条”细则中,禁止京籍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即使这一规定被称为“史上最严”,仍有不少网民调侃:“刚刚忙着离婚,现在又要忙着结婚了”。

  此话并非戏言。假离婚、假结婚,已经成为一些家庭规避房地产调控的“首选工具”。但专家指出,看似稳赚不赔的背后,实则风险重重,离婚还需谨慎。与此同时,现行政策也需优化,避免对传统婚姻观念形成误导。

  买房“绕道”民政局

  天津市民小吴和小陈结婚前,为了给双方父母改善居住条件,各自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结婚后,两人暂时没有打算买婚房,平时在双方父母家轮流住。到了2011年,天津出台地产调控政策规定,“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向其售房”。两人商量决定,办理离婚手续,这样小吴名下的房产就变成了一套,还可以购买第二套房。购房后,双方又很快复婚。

  为规避地产调控政策,采取小吴小两口这样做法的夫妻确实不少。记者7日上午在天津市南开区民政局看到,有5对夫妻正在排队等待办理离婚证。当记者上前询问时,一对原本有说有笑的夫妻,表情立刻严肃起来。他们告诉记者“离婚是因为感情不和”。采访中,南开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无法判断离婚的原因,但最近声称‘感情不和’的夫妻多了很多。”

  记者从一些二手房中介了解到,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措施出台后,有人急着离婚买房,有人急着离婚卖房。

  比如,一些地区的“国五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出售二手住房,严格按照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税,但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央财经大学城市与房地产管理系主任易成栋说,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在夫妻名下转换,成本很低。“从理论上讲,即使卖方家庭有10套房子,反复通过转让、离婚、结婚、再转让的方式,也可以将这些房子都变成家庭唯一住房,从而达到避税目的。”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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