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广西盈康药业被指违法使用硫磺熏蒸的山银花及其枝叶生产维C银翘片,广西药监部门通报,有关产品经检验,重金属砷、汞、铅、镉、铜及二氧化硫的含量,均低于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的限量规定。
当地药监部门的说法未能打消人们的疑虑。这不是老百姓“老不信”,而是有关通报确实存在选择性回避与矛盾疑点。
首先,通报中并未证实或证伪虚假投料这一核心问题。而据专业人士介绍,山银花与其枝叶不仅价格相差悬殊,二者的效果也存在差异。如果药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以叶代花”,是典型的以次充好。消费者掏了花的钱,却只得到无花的枝叶,难道不是被欺诈?监管部门的检测手段也令人摇头——只看是否含有“绿原酸”,而山银花的枝叶和花都能测出这一物质。检验“花叶不分”,怎能平息虚假投料质疑?
至于涉“毒”,主要是指药材经过硫磺熏蒸,这种防腐加工将导致二氧化硫残留,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广西药监通报说,“盈康”维C银翘片二氧化硫含量低于有关限量规定。但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通报,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将于近期发布实施。“新标准”尚未公布,广西药监遵照的“老标准”是否靠谱?如果老标准已然十分安全完善,何必出台实施新标准?不同的标准相互“打架”人们看过不少,不光带来执行上的混乱,也在损害管理部门的公信力。
尽管有关方面的调查结果“犹抱琵琶半遮面”,但盈康药业片剂药品GMP证书被收回,已然表明其难言“清白”。盈康药业这回算是栽了,可人们心中又泛起问题涟漪:生产维C银翘片的企业有很多,难道只是盈康药业一家涉嫌“以叶代花”?还有多少干着欺诈营生的药企在玩潜伏?更重要的是,用硫磺熏蒸中药材据说是业内的通行做法。中药材倒是防腐了,人体健康却被腐蚀了,难道不是本末倒置?在此情况下,药监部门如何能够“防止滥用或过度使用硫磺熏蒸”?标准“允许”药品中残留一定的二氧化硫,已然是一种妥协让步,人们绝不希望看到监管面对行规步步后退。
药终归是用来救人的,但“是药三分毒”人们也懂。对于那些经过大量临床科学实验、明确告知风险与副作用的药品,人们不会质疑药商不轨,医生也会权衡如何用药。怕就怕,某些不法药品生产企业有意在原材料中掺假,故意隐瞒各种潜在的隐患与不良反应,甚至怀有“短期吃不死人就行”的心态坑人害人。对于后一种情况,不仅要严打取缔,更要对责任人进行刑事严惩,并对受害者附带民事赔偿。这之中,管理者越是审慎负责,百姓才能越安全安心。(蒋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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