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明确
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将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 逐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
中国政府网24日消息,国务院日前批转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2013年改革重点是,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领域改革,积极推动民生保障、城镇化和统筹城乡相关改革。
为社会资本进入铁路领域创造条件
意见指出,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发改委有关负责人24日表示,今年在扩大房产税试点上要有具体动作。另一项引人注目的财税改革是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等纳入征税范围。
继石油等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之后,今年从价计征范围将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此外,将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开展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
意见明确,完善财政预算制度,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减少、合并一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建立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落实和完善对成长型、科技型、外向型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也是此次财税改革的重要内容。
意见提出,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建立公益性运输补偿制度、经营性铁路合理定价机制,为社会资本进入铁路领域创造条件。
支线铁路、城际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所有权、经营权率先向社会资本开放,通过股权置换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既有干线铁路。
逐步扩大
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
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指出,要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建立健全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建立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研究推动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
意见提出,要完善场外股权交易市场业务规则体系,扩大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健全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政策体系。推进煤炭、铁矿石、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和国债期货市场建设。推进制定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经营失败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形成有效的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快和规范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和面向小微企业、“三农”的中小金融机构。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是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另一项重要任务,其中电价改革被放在首位。意见提出要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扩大工商业用电同价实施范围,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水电、核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全国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和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因素,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
此外,在继续深化已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中,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被放在首位。意见提出要推动大型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记者 王颖春)
[责任编辑: 王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