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吴雨)连续多年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明确推出时间表。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推出存款保险制度。这意味着,今年年内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将成为“板上钉钉”的硬任务。
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呼声格外强烈,当年“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就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随后几乎每年都会被提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存款保险制度”的表述,终于由“建立”演变为“推出”,历时7年时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日前透露,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已经圆满完成,制度出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大家提了一些意见,均比较认可。目前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实施的准备工作已经比较充分。”
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存款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提出,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按央行统计,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张建国表示,“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到了临门一脚的关键时刻,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风险偏好变化与信用风险爆发的几率增加,需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防范系统性风险。”
其实,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央行曾明确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只是小比例地向金融机构收取保费,费率水平远低于绝大多数国家的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赖小民表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是把国家信用对银行的隐性担保转化成一种保险制度,可以增强中小银行的信用,推动大、中、小银行同等竞争和均衡发展,也将给银行的健康经营带来正向激励。
“推出存款保险制度,逐步健全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还有利于引入更多民间资本进入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有助于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赖小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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