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主任杨斌昨天透露,今年前十月,全市共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8.4万套、竣工10.7万套,提前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开工7万套、竣工10万套的任务目标。
这是杨斌向人大代表汇报本市住房保障工作时公布的最新数据。据他介绍,同期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额达到了488亿元,完成了全年计划投资任务的98%;全市共分配了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4.5万套,其中公开摇号分配保障房2.9万套,是去年同期的2.8倍。
“全市究竟有多少住房困难家庭?”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刚刚经过一审,底数不清是许多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在审议中普遍感到的一个困惑。甚至有代表认为,如果按现行体制就能基本解决全市群众住房困难,何必再兴师动众为住房保障立法,探索建设新的合作型保障房呢?
根据市住建委的数据,目前全市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备案家庭还有约10万户,预计年底前本市还将陆续配售3.2万套保障房,全市剩余的6万余户备案家庭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全部解决。听到这里,几位人大代表不约而同地表示“感到欣慰,松了口气”。
这是不是意味着本市住房困难家庭就全部解决了呢?显然不是。杨斌表示,所谓备案家庭是按照过去经适房和限价房标准统计的,还包括部分公租房和廉租房申请家庭,确实属于本市住房最困难的主要群体。随着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立法的推进,保障家庭审核标准和保障方式都有了较大调整,明年6万户备案家庭全部解决只是一个阶段性成果。从去年本市推出自住型商品房的情况来看,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范围远远大于原来的经适房和限价房,目前全市30个自住房项目2.9万套入市接受申购,累计吸引了51.6万户家庭申请登记,大部分属于原来保障范围所没有包括的夹心层,所以说本市住房保障工作的任务依然繁重。
“自住型商品房归根结底还是商品房!”韩克非代表认为,多种商品房和保障房概念重叠、混淆,不利于认清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的本质,也让群众无法准确判断自己究竟属于哪一类住房群体。杨斌表示,目前将自住型商品房纳入保障房监管体系,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障房建设管理的体制优势。下一步,市住建部门将全力配合人大基本住房保障立法进程,加大新型保障房建设筹集力度,依法创新保障方式,加大租赁补贴力度,坚持发放租赁补贴和公租房实物配租相结合,鼓励符合规定条件的保障家庭承租社会存量住房,由政府发放租赁补贴解决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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