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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S店铤而走险"租赁号牌" 律师:暗藏大风险

2014-04-03 08:33 来源:中国广播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毫不夸张的说,一块小小的车牌在机动车保有量全国第一的北京,绝对算得上是“宝贝”,北京实施机动车摇号限购政策后,由于指标不允许买卖与租赁,摇不到购车指标的市民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为数不多的号牌被别人拿走,继续等待。而从今年起,购车“摇号”改为两月一次,年度配置指标总量也由24万个减少到15万个,毫无疑问,中签率更低,号牌更金贵了。于是那些想买车又摇不到号的人开始坐立不安。

  市场经济有需求,就会有满足。于是号牌租赁业务应运而生。之前有媒体报道过,一些二手车市场曾出现过租赁号牌的业务,不过记者近日走访发现,租个号牌,实际上在4S店也能实现。北京部分4S店正利用购车者急于购车的心理,铤而走险做着“租赁号牌”的生意。

  石景山区的一家尼桑4S店,有听众曾通过这里租到车牌。但当记者提出没有指标,但是想买车时,销售人员显得很谨慎。在记者了解了几款车型后,这名销售人员开始表示,可以帮记者联系,并称号牌不是店里的业务。

  销售人员:先说前面,这个确实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国家法律不允许买卖指标。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做这一行的嘛,都会有不成文的规定。都是这么做的,不止咱们一家。

  销售人员:我们公司没有这个业务了,个人的话,你情我愿的,双方见面觉得合适就可以,我们公司不给他们做担保,也不向你们承诺什么事情。

  记者表示想要长租,这名销售人员提供了一种“6万块钱终身租”的方式。

  尼桑销售:可以按半年计,或者一年,或者我就租几年,这种情况也可以有。打算怎么租,租的话租多长时间?

  记者:我想摇到号之后再置换,但是那样可能就得四五年之后了。

  尼桑销售:价钱上应该是会涨的,终身就是,你车过户了,不管报废还是过到其他人名下,车不是你的,是别人的了,那咱们俩(租赁)关系就到期了,车牌就是我的了。

  这家尼桑4S店隶属庞大集团,在它的隔壁是双龙汽车的4S店,也属于庞大集团旗下。双龙汽车的销售人员则更为直接:可以租,是集团的指标。

  在一家英菲尼迪的4S店,一名销售说,除了可以提供来自租赁公司的号牌,他也可以通过私人关系来提供牌照的“货源”,主要区别就是价格和使用年限的不同。

  销售:我们这也能租号,厂家的合作单位,前半年免费的,后半年是一个月一千,也就是第一年六千块钱,最多就三年

  记者:如果三年到了没摇到号呢?

  销售:那必须转走。

  除了有与4S店合作的号牌租赁方,部分4S店虽然没有出租号牌的业务,但是销售人员为了自己的业绩,也愿意私下里帮顾客联系号牌租赁业务。记者来到一家雪佛兰4S店,销售人员表示,可以帮忙找找。

  雪佛兰销售:七八千、八九千一年,一般都这个行情,今年比去年要贵了,可以帮您联系联系。

  记者:如果买了别家的车能在您这弄牌照吗?

  雪佛兰销售:那肯定不行,说白了我没这必要。如果咱家店有这业务,那没问题,因为我也得找别人。

  几家4S店工作人员都表示,租的号牌,过户、年检、上保险都不是问题,随时都能够找到号牌所有者来处理。但记者致电北京市交通委举报投诉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车辆号牌是绝不允许租赁买卖。

  工作人员:您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拍卖(获得车牌),但是没有从4S店租赁的政策。如果出什么事肯定会查到您的车号。您最好别这样,这个是不可以的。

  而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指出,这种“租赁”方式隐患巨大。

  邱宝昌:实际上不叫租号牌,是在以他的名义去买车,这个车是在别的人名下,如果他有债权债务,执行的可是你购买的、他名下的车,那这个风险就非常大。如果这个人没有其他债权债务,这可能相安无事,一旦他对外有债务不能偿还的话,可能就会查封扣押实际上你出资购买的、但是名义上是他的(车),有可能被人民法院或者相关部门强制执行。

  记者以“担心自己受损失”为由追问这名英菲尼迪4S店的销售人员,他劝记者不用担心受骗——而他的理由是车主和号牌持有人“两边其实都担着风险”,而对方的风险甚至没法用金钱衡量。

  英菲尼迪销售:这东西是这样的,可能对于您来说,我们往最差方面想,如果真的他翻脸了,对于您来说可能就是二三十万这个车。但是对于对方来说,我没别的意思,说话直,真把人撞死了,你逃了,这就是他的事了。

  在记者调查过程中,几家4S店的销售一再强调,无论是通过店里租,还是通过他们找人租,都得签一份详细的合同来保证,劝记者不要有顾虑。但邱宝昌指出,这份合同即便再详尽,也无法完全保护购车者的利益。

  邱宝昌:你们双方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租赁号牌如果对外有债务不能偿还的时候,但是其他债权人查询到汽车是他的所有权,完全可以通过法院查封扣押,即使你们约定了他的债务和你没关系,都没法对抗善意的第三人。(记者潘毅)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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