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6月4日消息 因为购买集资房时备案身份证号失误多了一个数,奔波三年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近日,市民李先生向半岛网讲述了让他倍感无助的办证经历。半岛网多方了解发现,由于备案单位青岛市清理整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购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清房办”)已不复存在,无法出具证明,导致行政职能“悬空”,李先生很可能陷入证明不了“我是我”的尴尬境地。
房屋开发单位青岛市环卫科研所为李先生出具的证明,备案身份证号比真实身份证号多了一个数字
讲述:
集资房备案身份证号错误卡住房产证
市南区隆德路8号院的房子,是由青岛市园林环卫系统建的集资房。2004年,作为该系统内部员工的李先生搭上了这班“顺风车”,成功购买一套集资住房,并于2007年交齐所有房款共计37万余元。由于政策原因,该批房源一直拖至2012年下半年才开始办理房产证。然而,办证过程中,李先生被告知:由于最初备案的身份证号码比其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多了一个数字,他无法缴纳契税以及办理房产证。
无助:
奔波三年难证明“我是我”
在当时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建议下,李先生来到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请求更改身份证号。但该中心表示,须先由市清房办或市纪委出具证明才可以。“清房办这个部门早已不复存在了,纪委也根本不给我出证明。”此后,李先生踏上了漫长的“证明”之路。
他先后拿到了该房产开发单位青岛市环卫科研所出具的身份证登记错误证明,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权利人为李先生的《房地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有了这些证明,我不知道为什么还是办不下证来。”就这样,李先生为此奔波了3年。“孩子一天天大了,办不下房产证势必影响到日后入学。”李先生颇感无助,无法拿到更正身份证号信息,证明不了“我是我”,不仅办不了不动产权证,还会给他带来现实性的影响。
2014年底,房地产交易中心显示,该处房产在李先生名下
市住保中心:
牵扯关系复杂 谨慎起见只能拒办
4日,半岛网致电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表示,对李先生反映的问题有所耳闻,但由于房屋属于集资房,属于特定时期的产物,牵扯关系比较复杂,因此,如果没有当初“市清房办”的相关授权,该中心无法为李先生更改身份证号码。
“在特定历史时期,为了能取得‘划拨土地’(建设单位不用出资购买土地,与‘出让土地’相对)的使用权,曾把集资房划列为经济适用房的一种。”但该名工作人员表示,集资房严格意义上来讲,不属于目前保障房的范畴。
“由于购买这类房屋时可以减免部分税费,比普通商品房便宜,所以不排除会有违规买房的情况发生。因此,在处理这类事件时,我们都十分谨慎。当初由市清房办将备案资料递交给我们,现在这个部门已经不存在了,我们也就无法确认该市民说法的真实性,所以无法进行身份证号更改。”
溯源:
主管机构解散 行政职能“悬空”
那么,“清房办”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单位
半岛网通过调查得知,青岛市清房办,全称为青岛市清理整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购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2年由青岛市委办公厅牵头成立,主要处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购住房问题。但这个“临时性”的部门,只存在了3年,约于2005年解散。
根据市住保中心此前给李先生的答复,除了清房办,还可以找市纪委出具证明。于是,半岛网致电青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青岛市监察局办公厅,一名姓赵的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有这么个机构”,同时表示,十八大以后,纪委已退出议事协调机构,不再参与此类事件的协调。“建议市民找市政府这样的综合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律师:
可向市政府法制办提起行政复议
对于此事,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佳林认为,既然当初负责审核的上级单位“清房办”已经不存在了,上述相关部门有自身审查及更改错误资料的义务,降低市民的办事难度。
张佳林认为,以目前的情况看,李先生有两条路可以走:一、请求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书面答复,明确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的原因。“这类书面答复可以视为上述部门的行政决定,当事人可以带着这个答复去市政府法制办请求行政复议,由其协调解决。”二、向法庭提起行政诉讼,由法庭调查、协调解决此事。“但行政诉讼的时间一般比较长,考虑到市民孩子要上学的现状,第一条路更可行一些。”
文 江海峰 图由李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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